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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7月27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司翔峰在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努力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司翔峰介绍,甘肃将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环境管理规范的1265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差异化管理,全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清单内企业实施非现场检查3841家次,指导帮扶1869家次。为落实柔性执法要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甘肃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地包容审慎开展监管,尽可能减少行政执法行为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或初次违法且生态环境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2022年以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共实施免于行政处罚案件85件。

同时,甘肃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加强非现场执法,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只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每年首次被抽查到的企业可免于现场检查,大力减少正面清单企业迎检负担。此外,通过依法开展柔性执法,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

为充分发挥自动监测、动态管控等信息系统的分析预警功能,甘肃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发布预警通报,督促企业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先后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动态管控视频监控综合分析,对25家企业存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后陡降、陡升陡降、修改参数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帮扶。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对162家污水处理厂329个点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7.1%,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在提升执法“温度”方面,甘肃生态环境厅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监督与帮扶并举,按照服务、指导、帮扶、整改多策并用的原则,开拓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强化执法帮扶,指导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提升企业绿色发展能力。2023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专项帮扶活动、化工园区监督帮扶活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问题帮扶活动,邀请第三方技术专家现场指导,重点对企业环保“三同时”及竣工验收、污染物控制排放、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全流程“把脉问诊”,帮助企业查找分析超标原因,同时为企业宣传普及当前生态环境政策法规,提高企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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